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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春苗儿童救护服务交流中心 项目管理规范

北京春苗儿童救护服务交流中心 项目管理规范

北京春苗儿童救护服务交流中心

项目管理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北京春苗儿童救护服务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运作过程,完成项目目标,与交流中心的发展愿景、使命相一致,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交流中心项目管理内容及过程。

3.职责

3.1理事会是交流中心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

3.2项目部是交流中心项目管理的执行机构。

3.3监事会是交流中心项目管理的监督机构。

4.程序

4.1项目立项

4.1.1项目需求评估

根据交流中心的战略需要确定要解决的具体社会问题以及外部宏观环境、相关组织的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

1)以帮助每一个家庭:愿每一个家庭都拥有健康、关爱、快乐和希望为原则;

2)致力于为需求家庭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通过慈善事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3)项目遵循“尊重求助者意愿、尊重合作医院意愿、尊重捐赠方意愿、公开透明、体现资助效益”的原则;

4)项目遵循以孩子为中心,志愿者、社工服务活动培训为主,全面、专业、成长、持续的原则。

4.1.2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周期;

2)项目预算的可用性;

3)项目资源的可用性;

4)潜在风险与风险预防措施;

5)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定要求。

4.1.3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的立项应符合交流中心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项目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意向报告》提交理事会审批;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主任决定,报理事会备案。

重大公益项目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事先报备。

4.2项目启动

4.2.1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前应制定详细计划,明确项目活动的时间排序、投入和产出,计划中应包含项目的投入及产出、结果预期,时间预估、每项活动的负责人、相关的资源投入等。

4.2.2项目团队组建

项目经理负责确定项目团队不同人员的角色和责任,团队成员按照项目管理所需内容进行分工。

4.2.3项目沟通与报告

项目团队建立沟通机制,内部沟通侧重在交流中心内部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以及相应的决策;外部沟通侧重与相关利益方沟通以推进项目进展;执行方定期向各个利益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书面报告,进行信息披露,以保证信息畅通并获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或调整。

4.2.4项目财务管理

项目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合理拨款,强化监督,保证资金的使用和风险控制,具体要求见《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4.3项目执行

项目的执行过程用来执行项目管理活动,支持按项目计划提供项目的可交付成果。为达到项目目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团队、项目进度、项目费用、项目风险、项目质量进行全面把控,以确保项目执行按照计划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的执行过程应符合公益性原则,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充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可采取的方法包括:

1)主动公开项目实施过程;

2)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与执行并监督;

3)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受益对象的选择机制的公正、公平。

4.4项目风险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用来确定影响项目执行及长期发展利益的因素,分析这些因素对项目的成功实施和持续发展有何影响,探讨控制或降低这些风险,具体内容见《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4.5项目信息公开

4.5.1开展慈善项目和开展公开募捐的项目应在慈善中国和官方网站进行披露。

4.5.2 在慈善项目终止三个月内,在慈善中国披露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来自公开募捐和其他来源的收入、项目的支出情况,项目终止后有剩余财产的还应当公开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

4.5.3 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的,应当在慈善项目终止三个月内向捐赠人告知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募捐情况、项目的支出情况,

4.5.4项目终止后有剩余财产的还应当公开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捐赠人要求将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

4.6项目监测评估

项目监测是对项目信息进行系统记录及阶段性分析的过程,项目监测的目标是对照项目计划,监视、测量和控制项目绩效。重大项目交流中心会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监测。

项目执行过程中以及项目完成以后,对项目进行全程评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项目实施效果。项目评估可进行内部评估,也可以委托专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7项目审计

重大项目应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门审计,由国家拨款和公开募捐资金开展的项目,应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4.8项目结项

4.8.1项目结项报告

交流中心主任办公会按既定方案监管,项目主管全权负责,并应定期向主任办公会、项目总监、合作方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应包含:

1)项目的背景;

2)项目执行过程;

3)项目具体成果;

4)项目目标实现情况;

5)项目过程中出现的不足与下一步改进措施。

4.8.2 项目文档

为了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应对后续的评估和审查,要保存和记录项目相关文档,记录项目数据和信息。

5.附则

5.1本规范由交流中心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

5.2若本规范与国家相关规定有悖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5.3本规范于20111月制订,20189月修订,经理事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6.相关制度

5.1《春苗社工内部执行手册》

5.2《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5.3《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5.4《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5.5《服务满意度调查测评机制》

5.5《信息披露制度》